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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民主党派独特优势 以法治思维助推法治建设

2015-10-21 12:4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697| 评论: 0

摘要: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依法治国及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需要,是适应中国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是实 ...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依法治国及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需要,是适应中国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民主党派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政治责任及独特优势

推进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人大的立法和监督、政府的依法行政、政协的民主监督,也需要各民主党派立足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做出贡献。

(一)推进法治建设是民主党派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

首先,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法治建设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由之路。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通过充分协商来增进共识、凝聚力量,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职责。因此,作为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参与者,各民主党派有责任、有义务发挥作用。

其次,这是民主党派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站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要有顶层设计和法治观念,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一方面,改革要有法律的程序,无论什么改革都必须依法推进。另一方面,法治建设本身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比如如何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如何确保司法的公平等,都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因此,民主党派要更加自觉参与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

第三,这是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的重要内容。法治建设工程需要把党内监督、法制 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各种形式结合起来,形成保障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宣传守法的完整监督体系。在新形势下,民主党派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对于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第四,这是拓展协商民主途径的重要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二)民主党派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独特优势

长期以来,各民主党派在服务依法治国实践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新常态下各民主党派更应该凝聚力量、增进共识、形成合力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发挥应有作用。

第一,民主党派沟通渠道顺畅,联络广泛有效。各民主党派起着下通基层各界、上达国家中央的重要民主沟通渠道作用,能够通过意见、建议、提案等多种形式参与决策的全过程。这种建言献策的独特政治优势,在立法、执法及司法工作中都充分体现了各界层人士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具有不可替代的突出作用。

第二,民主党派人才汇聚,群策群力,专业性强。各民主党派成员中既有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又有经验丰富的行政领导,也有第一线的基层工作者和普通工人,具有知识层次较、代表面宽、联系面广、视角独特的优势,有利于表达各个界别群体意见,保证立法工作和执法工作等都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第三,民主党派地位超脱,具有较强的政治影响力。民主党派既有别于党政部门,又有别于群团组织,身份地位具有一定的超脱性。这使得在民主党派的立法协商和民主监督过程中,往往能够以公正的立场讲真话、谏真言,了解真实情况,提出真实看法,鼓励真实作法。 同时,民主党派政治影响力较大,可以在立法和执法过程中 ,起到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环境、增进人民共识等重要作用。

二、发挥民主党派独特优势,以法治思维助推法治建设

法治建设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由之路。民主党派作为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统一联盟,作为我国政治生活的重要参与者,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发挥民主党派优势,充分履行职能,多渠道加强协商以增进共识、凝聚力量,民主党派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大有用武之地

(一)强化深入学习《决定》,树立法治思维理念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在掌握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着力树立一种思维,强化两个认识

树立一种思维,是指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理念。《决定》明确指出,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体现了法治精神实质和价值追求。法治理念是执政党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也是参政党履行职能、开展工作重要依据,这就要求我们把法治理念贯穿于参政议政、民主协商、民主监督、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始终。

强化两个认识。一方面,必须强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认识。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另一方面,必须强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各民主党派共同参与的认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履行职能中的一个基本点就是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民主党派的自身作用,既是执政党的期望所在,也是民主党派的优势所在。

(二)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政议政,推动科学立法。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推动科学立法是基础。各民主党派要立足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积极争取党委进一步增强立法协商的密度、加强协商成果的运用,不断提升立法协商的层次和水平。各民主党派组织除了要从本党组织的角度积极参与协商外,也可以鼓励本党派成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立法活动,或是通过鼓励立法和执法部门的成员直接发挥作用,以保障所联系的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三)围绕法治建设总体工作,加强协商民主,促进科学执法。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协商民主是关键。法治建设工作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需要总体设计统筹考虑。我们应积极参与民主协商,通过协商会、座谈会、政协提案、社情民意等多种途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参与到执法、决策的协商中,就决策方案提出具有政策性、针对性、实用性的意见建议,推进协商民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的前进。

(四)强化民主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化民主监督是保障。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重要一环,是以支持和协助中国共产党更好地执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监督。

民主党派中有很多人在政府机关工作或担任各级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特约监察员、行政监督员等。我们将充分利用好各种渠道、各种形式,继续发扬敢于讲真话、献诤言的优良传统,及时反映真实情况,勇于提出建议批评,确保监督到位、意见到位、反馈到位,帮助各级司法机关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推进严格公平公正司法,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五)在自身建设中知法守法,作好法治宣传工作。

把党的自身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中国共产党为各民主党派做了示范。我们更应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全面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法治建设。民主党派充分利用社会法治人才聚焦的优势,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践行这一光荣职责过程中,我们可以运用互联网思维,例如异地联合援助、明确分工办案、建立法援专家库等方法,强强联合以达到更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郑磊系民革通州支部党员、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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