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好民革第三届全国代表大会,民革中央进行了充分的准备,1955年4月5日,5月24日和11月22日先后召开了第125次、126次和129次中央常委会,听取屈武和梅龚彬关于筹备工作的报告。 1956年2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三届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图为大会会场。 1956年2月21日至29日,民革第三届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337人,列席47人。这次大会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即将到来的时刻召开的。大会决定,民革要把团结、教育、改造原国民党及与国民党有历史关系的中上层人士,尤其是处在社会上的中上层人士作为在社会主义革命进行中的首要任务。并要求全体成员广泛开展社会联系工作,帮助社联人士进行思想改造,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李济深 李济深在会上作第二届中央委员会工作报告,程潜作民革章程的说明。大会通过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发表了《告台湾军政人员书》;选举了第三届中央委员会,选出中央委员132名,候补中央委员43名。 1956年3月5日,民革第三届中央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李济深为主席,何香凝、程潜、谭平山、蔡廷锴、张治中、熊克武、龙云、邓宝珊、陈绍宽为副主席,梅龚彬为秘书长,于振瀛等29人为中央常务委员。 召开民革三大时,全国民革组织发展很快,截至1955年底,各省市地方组织达23个,连同市县组织共62个,成员人数比1950年增加5倍半。民革成员中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有68人,被推选全国政协委员的有85人,当选为各省市人大代表和被推选为协商机关委员的有500余人。 民革三大是民革历史上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会。大会总结了二大以来6年的工作,明确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工作方针,为民革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