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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环境服务业的建议

2015-2-11 15:3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363| 评论: 0

摘要: 遏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成为当前社会最强烈的呼声和愿望,也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当前最紧迫的任务。环境服务业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已经成为环保产业和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 ...

遏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成为当前社会最强烈的呼声和愿望,也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当前最紧迫的任务。环境服务业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已经成为环保产业和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环境服务业包括环境污染治理服务、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服务、环境监测 (包括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监测) 服务、环境咨询服务、环境工程监理服务、生态环境修复服务、环境金融服务等领域。

近年来,有关部门在全国部分省市如湖南、四川、山东、江西等地,开展了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但由于受部门条块分割、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环境执法不严、信息不透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影响,我国环境服务业还很落后,水平不高,社会化、专业化程度较低,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环境不完善,支撑体系不健全,巨大的环境服务市场潜力没有转化成为现实需求市场,不能为环境管理向质量改善转型提供足够强大的支撑。

因此,我建议:尽快建立有利于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机制。消除目前条块分割、部门垄断的制度性壁垒。

为环境服务业的大发展创造必要的市场条件。选择不同地区开展各种类型的环境服务业的试点,鼓励环境保护企业进入环境服务业主战场,积极探索创新,在环境服务的内容、方式、商务模式、绩效评估、质量控制、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大胆的摸索,总结经验,不断扩大服务市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环境服务业的发展。

改变税收模式。应该在提供环境服务环节优惠,具体的办法是:凡是对政府提供公共环境服务的收入都免除营业税,本质上是减少政府购买环境服务的支出。凡是为企业提供环境服务的收入,所征收的营业税,可以抵消购买环境服务的企业的营业税,这样可以避免购买环境服务的企业双重交税,激励更多的企业购买环境服务。

政府要和提供环境服务的企业共同建立各项环境服务质量的评估考核机制和办法,建立优质优价的政策机制、履行环境服务合同的诚信机制。

建立环境服务单位的淘汰机制,实行信息公开,促进公众对环境服务效果的监督和参与。 ——温香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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