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华律师,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任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民革党员、全国优秀律师。
现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协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特邀建议人、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专家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朝阳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专家组委员、朝阳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等。 刘子华律师于1989年取得律师资格,1992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二十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注重专业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在民商事合同、房地产、建筑工程、公司、刑事辩护等领域尤有专长。获“北京市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在2016年2月召开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代表大会上,刘子华律师担任主任的北京市华伦律师事务所被评选为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1年刘子华律师当选为朝阳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014年担任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司法代表小组组长;2016年11月15日当选为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03年,刘子华律师当选北京市政协十届委员会委员,成为第一个从律师行业走入政协的委员;2008年连任十一届、2013年连任第十二届委员,并于2008年起至2017年担任北京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2003年-2017年在历年政协会议上提出提案共计91篇,连续九次每年均获北京市政协优秀提案奖;其中提案《关于加大对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的提案》获“最具影响力提案”奖,并于2012年12月荣获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突出贡献奖”。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担任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的义务法律顾问,2007年12月被北京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禁毒志愿者总队评为“十大优秀禁毒志愿者”。2012年11月,受邀加入北京禁毒教育协会,担任协会的监事长,为北京禁毒教育工作出谋划策;2013年5月,受邀成为北京青少年服务促进会会员及监事长;2013年12月,受邀成为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协会专家会员及监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