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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金融行业营改增的税负

2017-1-19 19:2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545| 评论: 0

摘要: 实施营改增带给金融行业的主要影响 (一)对金融机构收入利润的影响。总体看营改增后税率上升、税基扩大导致金融机构的税负上升。征税方式的变化导致金融机构的收入下降,税负上升及收入的下降导致利润水平的下降。 ...

 实施营改增带给金融行业的主要影响

(一)对金融机构收入利润的影响。总体看营改增后税率上升、税基扩大导致金融机构的税负上升。征税方式的变化导致金融机构的收入下降,税负上升及收入的下降导致利润水平的下降。

1、税负上升。金融行业营改增,从原来的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6%,按营业税计税方式折算,实际税率为5.66%,较营业税制下的5%税率上调0.66个百分点,上涨13.2%

2、增税范围扩大。营业税范围中不包括持有到期的债券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营改增后均需要缴纳增值税。银行、保险投资的固定收益的资管产品在原营业税下由于并未明确是否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大部分银行、保险未就此缴纳营业税,而营改增后均需要缴纳增值税。

3、进项税抵扣范围有限。业务管理费中,仅房租支出、采购办公用品支出、外购服务支出等对应的进项税,如果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销项税额外,其余大部分支出,包括人工成本、个人报销餐饮、交通费、折旧及摊销等大量费用,均不能抵扣销项税额。金融行业产品及客户的特殊性,存在企业无法取得相关发票或者取得了相关发票也无法凭票扣税的情况,如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银行代客理财的支付成本,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

4、计税方式变化导致收入下降。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征收。根据增值税计税原理,营改增后银行、保险现有业务收入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价税分离,直接结果将导致银行、保险收入下降。

二、对金融行业营改增的实施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金融行业的实施细则。建议市税务局、金融局呼吁国家税务总局组织金融领域专家,进一步研究金融产品运营模式,细化不同类别的金融产品征收方式与征收时点,完善实施细则。在确定具体实施细则中,本着相同的业务尽量采用同一种征税方法。

(二)适当降低金融行业的税负。建议税务部门测算营改增对金融细分行业利润的影响,对增加了税负的金融细分行业,适时降低税率或申请财政返还以减少营改增带来的冲击。对于进项税无从抵扣的情况,建议按照差额计税,如贷款的利息收入扣除利息支出做为计税基础,理财业务以收入扣除支付客户的成本,以差额计算增值税。对出口金融服务实行零税率,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本国金融企业走出去。对于金融商品买卖年末盈亏相抵后余额应缴的增值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是否允许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四)金融业的监管部门助力金融行业营改增政策的完善。建议市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积极与税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让税务部门进一步了解金融行业的特殊业务和创新产品,及时了解金融市场的变化,从而推动税务部门制定和完善适合金融行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为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民革北京市委经济委员会营改增调研小组

 

O一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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